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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征求意见的通知
食药监械函[2009]28号
2009年04月17日 发布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监督管理局)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直属单位:

   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的需要,国家局启动了对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的修订工作。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,形成了修订思路,经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,并经多次研讨后,完成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,现上网公开征求意见。

    请于2009年5月31日前,将征求意见稿的书面修改意见邮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监管司收,(邮编:100810);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电子版发送至qixs@sfda.gov.cn,发送邮件时,请务必在邮件主题处注明:“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修改意见”。

    特此通知。

    附件: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

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九年四月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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